最近很多朋友都用半年 六個月

來當一個期限

有人不小心同時和兩個人交往

半年了

才突然發覺自己腳踏兩船

有人到國外求學六個月

不算長的求學時程

回台灣休息

才發現六個月的時間距離

足以造成和女友間的疏離

 

是不愛了嗎   沒有

我呢 也要用半年來忘記我此刻的心情嗎

我才過了三個月

三個月來  我有改變嗎

 

不知道原因

一個念頭在心中 

很任性的自己決定

看著你的背影  淚流不出 卻讓心鬧水災

我等你 半年為期

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記

不只傷心的 還包括一切甜蜜

要等你 要證明自己

我可以縱容你在心底

也可以當你是路過的人而已

 

我做得到把你當成路過的人嗎

不知道

已經過了三個月了 我不行

再給我三個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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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 ㄚ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