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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號晚上七點半
我去了台客搖滾演唱會
 
一場被人票選出的「台味」明星的演唱會
什麼叫做台味
會講台語
會穿拖鞋
會罵髒話
會染頭髮
有一種不符潮流的品味
有一種無法想像的土味
 
這樣就叫做「台」嗎
以為自己很高級
其實那只是自己的自以為是
穿著套裝  高跟鞋  拿著上萬的名牌包包
說著一口標準的國語
這樣就叫做有品味嗎
 
重要的是心吧
我為台客下新的定義
只要心裡愛台灣
 
你就是台客或台妹
 
附註:這演唱會很棒,從八點十分唱到12點,還看到了不屬於我這個年代的偶像歌手--文夏,發現雖然年齡差了40.50但是音樂卻能穿越時空,整場就像大合唱一樣!還有伍佰你是最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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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 ㄚ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