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最近很多朋友都用半年 六個月

來當一個期限

有人不小心同時和兩個人交往

半年了

才突然發覺自己腳踏兩船

有人到國外求學六個月

不算長的求學時程

回台灣休息

才發現六個月的時間距離

足以造成和女友間的疏離

 

是不愛了嗎   沒有

我呢 也要用半年來忘記我此刻的心情嗎

我才過了三個月

三個月來  我有改變嗎

 

不知道原因

一個念頭在心中 

很任性的自己決定

看著你的背影  淚流不出 卻讓心鬧水災

我等你 半年為期

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記

不只傷心的 還包括一切甜蜜

要等你 要證明自己

我可以縱容你在心底

也可以當你是路過的人而已

 

我做得到把你當成路過的人嗎

不知道

已經過了三個月了 我不行

再給我三個月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楊 ㄚ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