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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愛一個人就是愛,說不出原因的。但是通常要求分手時,對方一定要逼你說出一個原因來,等你說出口時,他又會說「就因為這個原因,你就要我放棄那麼多年的感情?我辛苦經營了那麼久,怎能說放就放?」

愛真的可以不求回報嗎?到底,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不甘心放手,還是因為習慣?或是因為還相愛著?

分手的時候,哭的那一個,不代表他最傷痛;提分手那個人,也不一定是最狠的那個人。感情分跟合,都是不能強求的。

每一段感情,到最後都會變成一種習慣。從欣賞到喜歡,從喜歡到愛,從愛變成習慣,而習慣就成家人,有多少人能習慣這種習慣?如果比率很高,就不會有那麼高的分開率了。

 

我不恨你,我反而感謝你,如果不是這樣做,我一輩子都不會知道原來 我可以這麼堅強,我不知道原來我真的可以放手,只是因為愛你,原來愛一個人,真的可以不用長久的擁有,我原以為我會痛到沒有辦法形容,什麼事都沒辦法作,甚至失去我生活的意義,但是我每天卻依舊正常上班、下班,把工作做好,雖然人前我不掉淚,雖然我需要一個肩膀依靠,雖然我每天早上都覺得胸口好悶,好寂寞,雖然我每天下午都要躲到廁所去擦一次眼淚,恢復上班的心情,但原來我可以在人前這麼堅強。

這樣的堅強,我還會持續下去,因為現階段我也必須這樣做.......

我習慣了上面說的那種習慣,雖然你不滿足,所以我們結束了這樣不協調的感情。我不後悔,花了六年的時間,卻換來這樣的結果,我珍惜著我們之間的緣分,現在這樣結束只是緣分盡了,至少我開心,因為我們不是因為討厭對方才分手的,所以我們可以帶著笑容分開,有多少人可以像我們這樣很平和的分手........

 

在有限的生命中曾經愛過、曾經被愛、曾經相愛,夠了!真的夠了!當我體驗到這樣的涵義時,我笑了,雖然眼中有淚,但是我知道那是因為我不捨,不是因為我傷心.........

 

劉若英的新歌,歌詞很貼我心......

 

在那麼有限的生命中
能被所愛的人深深愛過
或許不該再奢求再怨什麼
世上的遺憾本來就很多
在艱難的說了再見後
你真的不該再緊緊抱我
剛才還能體諒的放開你的手
不代表我就夠堅強灑脫
我們曾有過一次幸福的機會
當玫瑰和諾言還沒枯萎
別說抱歉 我不後悔
曾經逆風和你一起飛
我們曾有過一次幸福的機會
似乎就要擁有 愛的完美
你說別哭 我說不哭
然後我們都流下了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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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 ㄚ雅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